前世农夫今为太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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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pr 6,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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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乾隆大藏经第1465部《经律异相》第44卷(耕夫施僧一诃梨勒果后生为两国太子第十)整理:
昔有农夫,在田耕作。临近中午,有一僧人,迷失道路,来至其田,向其乞食。
农夫答言:稍待片刻,家人还未将饭菜送来。
僧人而言:食既不至,仍欲漱口。
于是农夫,便将一诃梨勒果给与僧人,僧人即受而食。
农夫身边,仅有一钱,亦施僧人。
僧人而言:若心可感,无以相报,欲授五戒,君能受不?
农夫答言:弟子在俗,五戒难全,但受不杀。
农夫命终之后,生于王宫,皇后水边歌舞作乐,抱儿临水失手堕水,鱼即吞之。
小儿在鱼腹中,七日不饥不渴,随流而下。
下游国人捕得此鱼于市贸易,恰逢下游国主派人去市买鱼,便将此鱼带回王宫。
厨师欲将下刀之际,小儿在腹中唱道:徐徐!勿伤我也。
即破鱼肚,见一小儿,端正无双,举国欢喜。
上游国主听闻念言:此必我儿,遣信索要。
下游国主不肯与之:鱼腹中得,乃天所赐。
此二小国共诤,便请大国王来判。
大王判云:若上国不生此儿堕水下国何由而得?若下国不得此儿上国何处求觅?此两有缘,汝二国中间可作宫殿共安此儿,字号两国太子。
佛告弟子:昔日农夫(以一果一钱布施僧人者),即两国太子是也;由受不杀生戒,堕鱼腹中而得不死。
五戒
乾隆大藏经第1112部《四分律藏》第5卷:
不杀、不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。
乾隆大藏经第1116部《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》第20卷:
尽形寿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。
乾隆大藏经第1117部《弥沙塞部五分律》第17卷:
尽寿不杀生、尽寿不盗、尽寿不邪淫、尽寿不妄语、尽寿不饮酒。
乾隆大藏经第1114部《摩诃僧祇律》第29卷:
尽寿不杀生、尽寿不盗、尽寿不邪淫、尽寿不妄语、尽寿不饮酒。
乾隆大藏经第20部《大宝积经》第93卷:
菩萨于一切众生乃至尽形,自不杀生,教他不杀,愿不杀生;自不偷盗,教人不偷盗,愿不偷盗;自不邪淫,教人不邪淫,愿不邪淫;自不妄语,教人不妄语,愿不妄语;乃至尽形,自不饮酒,教人不饮酒,愿不饮酒。是菩萨于此五戒中,常坚持专念,不缓不缺,勤加精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