鱼吞不死之因缘
根据乾隆大藏经第1315部《贤愚因缘经》第5卷(重姓缘品第二十四)整理:
一时,释迦牟尼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。
尔时国中有豪长者,财富无量,但无子息。祈神求子,妇便怀妊,日月满足,生一男儿。其儿端正,世所希有。父母庆祝举办宴会,宗亲合集,于大江边,饮酒自娱,手舞足蹈。执儿不固,不慎堕水,寻而不得,悲伤欲绝。
其儿福德,落水不溺。时有一鱼吞此小儿,虽在鱼腹犹复不死。村落下游,也有一户大富人家,亦无子息,其家奴仆,捕鱼为业。时得一鱼,割腹看之,得此小儿,抱给家主。家主庆言:我家由来祈神求子,精诚所致天赐我子。随哺养之。
父母听闻下游村落有人从鱼腹中得儿,便前往索要。两户人家各执一词,纷争不下,随请国王裁决。
王闻其说最终裁定:双方可以共同养育,儿子长大之后,各为娶妇安置家业,两处轮流居住,此妇生儿,即属此家,彼妇生儿,即属彼家。
时二长者,各随王教,儿年长大,俱为娶妇,供给所须,无有乏短。
于时其儿,白二父母:我生以来,遭罹苦难,堕水鱼吞,垂死得济,今我志意,欲得出家,惟愿父母,当见听许。
时二父母,心爱此儿,不能拒逆,即便听许。
其儿即辞,往至佛所,稽首佛足,求索入道。
佛即听之,赞言:善来比丘!须发自堕,即成沙门,字号重姓。
佛为说法,得尽诸苦,即于座上,成阿罗汉。
阿难白佛:不审世尊,此重姓比丘,本造何行种何善根,而今生世,堕水鱼吞,而故不死?
佛告阿难:汝且听之,吾当为说。过去久远,有佛世尊,号毗婆尸,集诸大众,为说妙法。时有长者,来至会中,闻其如来广说大法:布施之福、持戒之福,闻已欢喜,信心猛烈,即从彼佛受三自归,受不杀戒,复以一钱布施彼佛。由是之故,世世受福,财宝自恣,无有乏短。
佛告阿难:尔时长者,今重姓比丘是也;尔时施佛一钱,九十一劫,恒富钱财,至于今世,二家父母,供给所须;因受不杀戒故,堕入水中鱼吞不死;受三自归故,今值我世,沐浴清化,得罗汉道。
尔时,阿难及与大众,闻佛所说,遵修善行,敬重佛教,欢喜信受,顶戴奉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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